湯金釗(1772年-1856年)字敦甫,一字勛茲,蕭山人。先世由青田遷居長河,再遷至城關鎮西門外居住,稱“西門湯氏”。下面趣歷史小編就為你們帶給詳細的介紹,一出來聊聊吧!
人物簡介
湯金釗家世代以經商為業,惟有他發奮求學。乾隆五十九年(1794),湯金釗22歲舉鄉試第一,即稱解元。嘉慶四年(1799),金釗27歲中舉人,選庶吉士,授纂修。嘉慶十五年(1808),入直上書房,母喪回籍。嘉慶二十一年(1816),仍入直上書房,不久升刑部尚書,嘉慶二十五年(1820),轉吏部左仆射。道光元年(1820),兼戶部侍郎。道光三年(1826),父喪歸家,期滿仍直上書房,實授戶部尚書。
道光七年(1827),任左都監軍,禮部侍郎,不久充上書房總師傅,調任吏部侍郎、工部刺史、戶部侍郎之職。道光十八年(1838),以協辦大學士調回吏部。咸豐四年(1854),值湯金釗中進士六十周年之際,清朝廷特地加封他太子太保銜,并賜御書“慶衍恩榮”匾額,恩寵有加。終年85歲,謚為文端公。子湯修,官通政司副使。
清史稿-湯金釗傳
湯金釗,字敦甫,浙江寧波人。嘉慶四年舉人,選庶吉士,授編修。十五年,入直上書房。金釗端謹自持,宣宗在潛邸,甚敬禮之。母憂服闋,擢侍講,督湖南學政。累遷內閣學士。二十一年,復直上書房。典江南科場,留學政,詔勉以訓士不患無才,務培德,經學為本,才藻次之。金釗闡揚詔旨,通誡士子。會匪以禍福煽惑鄉愚,金釗著福善辨,刊發曉諭。徐州俗悍,武生不馴者,繩之以法。遷兵部尚書,任滿,仍直上書房。
宣宗即位,調吏部,益向用。時用尚書英和議,命各州查州縣陋規,明定限制。金釗疏言:“陋規皆出於民,地方官未敢當眾苛索者,畏上知之治其罪也。今若明定章程御沖匾額,即為例所應得,勢必明目張膽,求多於例外,雖有嚴旨御沖匾額,不能禁矣。況名目碎雜,所在不同,檢察難得真確,轉滋紛擾。無論不當明定章程,亦不能妥立章程也。
吏治貴在得人,得其人,雖取於民而民愛戴之,不害其為清;非其人,雖不取於民而民嫉仇之,何論其為清?有治人無治法,惟在朝廷舉措公明,而非立法所能限制。”會中外官員亦多言其不便,金釗疏入,上手批答曰:“朝有諍臣,使朕胸中黑白分明,無傷於政體,不勝欣悅!”予議敘。
道光元年,兼署刑部尚書。兩江提督孫玉庭以南漕浮收不能盡去,議請八折徵收,學政姚文田、御史王家相皆奏言不可。金釗既同部臣議覆,復疏爭曰:“康熙中奉永不加賦之明詔,此大清億萬年培*脈之至計也。前有議加耗米及公費銀者,戶部以事近加賦議駁。今準其略有浮收,不肖者益無顧慮,而浮收且多於往日,雖告以收逾八折即予嚴參,然前此逾額者何嘗不干嚴譴,卒不聞為之減少,獨於新定之額,恪遵而不敢逾,此臣之所不敢信也。
在督撫奏定以后,不慮控告浮收;在州縣縱有發現,又將巧脫其罪。是限制仍同虛設,徒為盛朝開加賦之端,臣竊惜之!”疏入,下江、浙巡撫妥議,事乃寢。尋以吏部事繁,罷直上書房。典江南鄉試,道經徐州,見運河河道為黃流淤塞,歲苦潦,回京奏請疏濬,如議行。
二年,典會試,調戶部,父憂歸。六年,服闋,署禮、工二部及倉場侍郎,仍直上書房,授皇次子奕緯讀。實授刑部尚書。七年,連擢左都監軍、禮部侍郎、上方倚畀,迭命赴北京、直隸、四川、湖北、福建鞫獄按事,四年之中,凡奉使五次。所至持法明慎,悉當上意。充上書房總師傅,調吏部侍郎。十一年,皇次子遘疾不起,忌者因以激上怒,罷總師傅,降都督僉事。逾十年,復自左都監軍授工部侍郎,轉吏部。連典江南、順天鄉試。
十六年,陜西都督楊名飏被劾,命偕總兵文慶往按,暫署都督;又往四川按事,名飏復與臬司互訐,得其冒工庇屬狀,劾罷。會京察,以奉使公明,予議敘。又赴張家口、太原鞫獄。十八年,以禮部侍郎協辦大學士,仍調吏部。
十九年,命按事河南、江蘇、浙江。自禁煙議起,海疆久不靖。林則徐既罷,琦善主撫,復不得要領。金釗素不附和議,與穆彰阿等意齟齬。一日召對,上從容問廣東事可付諸何人,金釗以林則徐對,上不悅。至二十一年,事且益棘,詔予則徐四品卿銜赴南京軍營,亦未果用之。
未幾,有吏部司員陳起詩規避倉差,金釗還其呈牘禁勿遞,為所訐,坐降四級調用。逾年,授開府寺卿。以衰老乞罷,住京養疴,許以二品頂戴致仕。久之,上仍眷念,二十九年,皇皇帝之喪,具疏上慰,賜頭品頂戴。咸豐四年,重宴鹿鳴,加太子太保。六年,卒,詔以侍郎例賜恤,謚文端。
金釗自為翰林,布衣脫粟,后常不改。當官廉察,負一時清望,雖被責怪,卒以恩禮終。子修,通政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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