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有居民向本報“民生熱線”反映稱,市區公共場所存在不完善使用漢字的狀況,影響城市形象。“國風”寫成“國風”,“醫生”為“醫生”,“摩托”變“么托”……記者探訪調查發現,市區部分學校、店鋪或者公共場所的設備和招牌、廣告等確實存在不完善用字,其中店鋪招牌成濫用繁體字“重災區”。
市區街頭小店招牌濫用繁體字
據悉,記者從馬曹路出發,途經體育路、新河西路、創業北路、建設路、金雞路、南恩路等路口,同時走訪了城區幾大商業綜合體,發現餐飲店、服裝店、裝修店等不少市場的店面招牌、商業廣告牌上都使用了繁體字,成為濫用繁體字“重災區”。
位于體南側的“福東茶莊”,“東”字使用了繁體字;位于新江北路的一家店面招牌為“”,其中5個字均為繁體字,畫框安裝店“曙光軒”的“軒”字相同使用了繁體字。在新江北路觀察了三四十家店面牌匾文字內容,發現檔口招牌上繁體字頻現,且這種使用繁體字的店鋪,大個別并沒有在醒目位置另行配置完善漢字書寫的招牌。懸掛于金雞路的一張廣告紙上,“文華”寫成了“文華”,在走訪商業綜合體時,記者看到部分珠寶行也將“寶”字使用了繁體字。
比如商家店鋪,記者探訪發現,市區部分醫院相同存在使用繁體字的狀況,醫院內個別“醫”字寫成了繁體字“醫”。此外,個別店鋪招牌存在錯別字,位于建設路的一家摩托車維修店將“摩托”寫成了“么托”。
廣告招牌用不規范漢字屬違法
在采訪中,一些使用繁體字做招牌的店家表示,招牌中使用繁體字,只是為了使招牌更簡潔穩重,從而引來人的眼球,并不知道用字的規范。對于那些使用繁體字的廣告招牌,市民如何看待呢?記者隨機采訪了個別市民,發現不少民眾對店鋪招牌使用繁體字持包容和理解態度牌匾文字內容,認為這是顧客的事。少數民眾則不贊同,認為這除了代表了店鋪自己的形象,也表現了一座城市的形象。
公共場所用字出現繁體字合法嗎?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公共服務產業以完善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公共場所的設備用字,招牌、廣告用字,企業事業組織名稱,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等情形應該*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術語用字。城市公共場所的設施和招牌、廣告用字依照本法有關條例的,由有關民事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糾正的,予以勸告,并責成其責令改正。
那么,公共場所使用繁體字都不規范嗎?記者知道到,使用繁體字并未一刀切?!吨腥A人民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文物遺存;姓氏中的異體字;書法、篆刻等戲劇作品;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出版、教學、研究中必須使用的;*務院有關部委批復的特殊狀況。
企業名稱應使*家規范漢字
在走訪中,記者看到繁體字多出現在店面招牌和商業廣告牌中。對于這些狀況,市行業監管局是怎樣要求的呢?據介紹,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名稱管理辦法》有關條例,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應該使用依*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英語拼音、字母等內容和文字。市行業監管局依據上述要求對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名稱中使用的文字進行核查,對依照條例的,予以批準使用,對不依照條例的,依法裁定。
另外,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有關條例,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公章、銀行賬號、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該與登記注冊的名稱相近。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產業的企業名稱牌匾也可適當簡化。
“目前,市區大多商鋪招牌的主要用途是宣傳和招徠客人,上面書寫的文字只是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屬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規范使用范疇?!笔行袠I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如果商鋪把招牌用作牌匾,書寫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就應按要求完善使用,否則,登記機關有權勒令其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于商鋪在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使用范圍以外的文字規范使用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關要求,由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管控。
【記者】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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