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老板覺得這不太合理。“我們開店,肯定要寫上經營內容,才明白賣的是哪個東西,就像路標一樣告訴他們去那里。這是顧客必須的,也是我們店家還要的。”這個道理是簡單的,門店招牌本就是釋放信息,滿足消費者知情權。如果沒有經營內容,消費者能否按需進店。
據上饒市*官方一篇名為《上饒市中心市區店招門楣設置導則(實行)》的文件顯示:“店招門楣內容只能有店鋪名稱及相關標志和形狀,經營電話統一更改在店招右下角(長度:長40CM*高15CM范圍內);禁止有經營范圍和商品類型等信息,禁止違反法律規章和公序良俗。”
招牌統一規格與格式,還可以說是市容美化的還要,以防止雜亂無章。而招牌內不許發生經營內容,就有點不可思議了。很簡單,沒有經營內容,誰了解店內有什么買賣?為何經營內容也有不可示人的,要藏著掖著不成。
此前,四川成都有網友曝光,包括她家商鋪在內的一排商鋪招牌被換成了拼音版,對生意產生一定制約。原因是將英文招牌換成拼音后,商家的經營內容就沒這么顯眼了,自己的店面明明是家餐館,還被人誤會是面包店、服裝店。工作員工稱,是為了統一美化沿街商鋪,才更換的標志標識。
如此“美化”,被輿論稱為權利審美,即是將管理者的好惡強加到市容上。這種“美化”成了一種擺脫實際的方式主義,美化變成了折騰,甚至是“丑化”。比如,有的地方將店面招牌整體換成了黑底白字,被網友調侃是“墓地風格”,不僅缺少大眾審美,還由于“黑白配”怪怪的店鋪招牌圖片素材,看著還有點可怕。如此權力審美,說白了店鋪招牌圖片素材,就是權利任性,我的地盤我做主,不顧商家的經營實際。
有網友就說,疫情防控期間,商家本就不易,盡量不要再給商家添堵。能與商家方便的,就要與商家方便。如果連個招牌都折騰來折騰去,又豈是服務意識,又豈是建立良好的營商環境。
有法律專家認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于監管部門而言,只要法律規章未賦予其某些管理事項,就不應過多介入干涉。這只是保護市場主體,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促進行業活力的應該。如果顧客的招牌內容,有違反廣告法等等的要求,可以進行糾偏規范,如果沒有違法,屬于商家的自主權,就沒有必要去干預。
招牌內容等等,并不涉及市容市貌的美化規范,不知為何將其屏蔽掉。難道權力之手可以這么一手遮天,連商家的招牌內容都可以給掩蓋掉,如此權力又從何而來,總要有個令人信服的原因吧。如果不能自圓其說,權力之手就別管得太寬了,慎用手中的權力,才是真正的權力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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